中共集美大学委员会党校文件
党校〔2021〕1号
关于举办党史学习教育
暨第118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
各二级党委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,切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,按照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和《中共集美大学委员会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》等文件要求,经研究,决定于4月7日至4月16日举办党史学习教育暨第118期发展对象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全校党员发展对象。
二、培训方式
采用辅导报告、线上直播、分组讨论交流等方式进行。
三、培训要求
(一)参加本期培训的学员应在2020年4月7日前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并在2021年4月7日前被确定为发展对象。
(二)各参训单位指定一名带队老师和一名学生总负责人。学员须分组,每一小组人数在20人左右并指定一名组长。
(三)各参训单位需汇总参训名单,于4月2日前提交党校(按附件2,交电子档);组织参训人员填写学员登记表,于4月6日前提交党校(按附件1,交纸质版)。
(四)部分课程采用钉钉线上直播方式进行,参训学员需在4月6日前加入钉钉直播群(操作流程见附件3)。
(培训班联系人:潘旭生 电话:6181714)
附件:1.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情况登记表
2.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
3.钉钉直播操作流程
中共集美大学委员会党校
2021年3月19日
中共集美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1年3月19日印发